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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宽村党组织书记来源渠道,优化提升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结构,根据《关于优化提升村党组织书记队伍的若干措施(试行)》(德组〔2020〕4号)和《促进农村党组织书记履职尽责的若干措》(夏组〔2020〕22号)有关要求,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选任)第二批农村党组织书记,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选任)原则及数量
按照使用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共遴选(选任)村党组织书记40名,根据岗位匹配度,选派到党组织书记空缺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发展任务较重村等。
第一批计划使用19名,其中,北城街道5名,苏留庄镇1名,新盛店镇4名,白马湖镇3名,雷集镇2名,宋楼镇2名,双庙镇1名,渡口驿乡1名。
二、人选范围
县乡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不含教育、卫生系统一线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编外聘用人员,退役军人、返乡创业人员、返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村“两委”成员、农村致富能手、专业大户等群体中的优秀党员。
具备以下情形的优先考虑:
1.机关企事业单位中目前或曾经担任第一书记、县派村党组织书记、乡村振兴服务队队员、驻村工作队队员、“四进”攻坚工作组成员的;
2.被确定为“双千培育”村级后备干部对象或村级“小巷红管”的;
3.有管理片区、村庄工作经验的。
三、遴选(选任)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公开遴选(选任)人员不受身份、职务、职级限制。
1.符合政治素质好、遵纪尚德好、群众口碑好、担当精神强、带富能力强、服务意识强的“三好三强”标准,愿意到农村工作、奉献“三农”事业;
2.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其中40周岁以下的不少于50%;
3.中共党员,具有1年以上党龄;
4.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他人员一般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夏津户籍或籍贯为夏津县;
6.具有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公开遴选(选任)要求的年龄、党龄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0年9月30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选任):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认真,甚至消极、不满或抵制的;
2.触犯法律法规,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审查起诉或受过刑罚的;
3.正被纪检机关立案调查的;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不满2年的;受留党察看处分期满恢复党员权利未满2年的;
4.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违法生育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处理完结未满3年的;
5.违反信访有关规定,组织、参与或煽动、教唆他人进行信访活动的;
6.道德品行不端,工作能力弱、服务意识差,不遵守单位规章制度,有危害集体利益、侵害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
7.近三年来,民主评议党员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或作为教育转化对象的;
8.信仰宗教、搞封建迷信活动的;
9.身体状况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
10.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到城市社区开展“双报到”工作的;
11.存在其他不得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情形的。
四、公开遴选(选任)的方式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县乡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向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报名;其他人员向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乡镇(街道)党(工)委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0日17:00。
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填报《公开选聘优秀党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报名表》(见附件)纸质版及电子版,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式3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到城市社区开具“双报到”工作证明。2020年10月12日17:00前,各党委(党组)审核汇总后,将报名材料报县委组织部。
(二)资格联审。县委组织部联合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夏津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审计局、县信访局、国家税务总局夏津分局等部门单位,对推荐人选统一进行资格联审,对不符合遴选(选任)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三)综合比选。由县委组织部组织,采取面谈、量化评分等适当方式,重点了解报名人员政治素质、业务水平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结合报名人员任职履历、岗位匹配度等要素,经初步筛选后,差额确定考察对象。
(四)深入考察。县委组织部派出考察组,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阅档案和工作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深入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一贯表现、群众口碑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
(五)确定人选。根据综合比选成绩及考察结果,经部长办公会研究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六)体检与公示。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进行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按照面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结束后,对拟任职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纳入农村党组织书记人才库管理,其他优秀人员纳入村级后备干部管理。
(七)组织任命。综合考虑村庄和拟任职人选情况,在充分听取相关乡镇(街道)党(工)委意见基础上,经部长办公会研究,由乡镇(街道)党(工)委按程序任命为村党组织书记。
(八)岗前培训。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开展任前谈话、入职培训。
(九)到村任职。乡镇(街道)党(工)委派员到村主持召开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宣布任职决定,督促做好工作交接。
五、政策待遇和有关要求
(一)任职后的政策待遇参照全市公开遴选(选任)村党组织书记政策待遇,按照《关于优化提升村党组织书记队伍的若干措施(试行)》(德组〔2020〕4号)和《促进农村党组织书记履职尽责的若干措》(夏组〔2020〕22号)关规定执行。
(二)任期一般为3年,也可连选连任,由乡镇(街道)负责日常管理。县委组织部会同所在乡镇(街道)每半年开展一次履职情况评估,对不适应农村工作或工作不力、群众满意度不高的,及时调整撤换,不再享受相关待遇。下次换届未能继续当选的,不再享受相关待遇。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选任)和任职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任职资格,并承担相应后果。
六、其他
(一)政策咨询、举报电话
县委组织部政策咨询电话:0534-3211255
县委组织部监督举报电话:13375512380
(二)报名联系电话
银城街道党建办公室: 0534-3368017
北城街道党政办公室: 0534-3522107
南城镇党建办公室: 0534-3599135
东李官屯镇党建办公室:0534-3511109
苏留庄镇党建办公室: 0534-3631107
新盛店镇党建办公室: 0534-3549289
郑保屯镇党建办公室: 0534-3561206
白马湖镇党建办公室: 0534-3571107
雷集镇党建办公室: 0534-8125812
宋楼镇党政办公室: 0534-3581107
香赵庄镇党建办公室: 0534-8125299
双庙镇党建办公室: 0534-3538536
田庄乡党建办公室: 0534-3521235
渡口驿乡党政办公室: 0534-3579107
附件:公开遴选(选任)村党组织书记报名表
中共夏津县委组织部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