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规定,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务必于
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请于
二、资格预审
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
考生预审材料不符合职位要求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时请考生携带本人如下材料:
1. 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考生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打印,并粘贴照片);
4. 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可在体检或考察阶段提供);
5.应届毕业生应当提供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
7.满足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工作经历证明、会计职业资格证书等);
考生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安排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2、面试时间:面试定于
3、面试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生巷35号,新疆邮政管理局。
交通路线:市内乘8、17、903、907、931红旗路站下车,沿新生巷前行
请考生仔细阅读面试时间安排,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请于8:30前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资格审查确认书》报到;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请于13:00前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资格审查确认书》报到,面试开始前10分钟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参加面试时,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所携带的电子通讯设备,请在进入候考室前关机并交由工作人员保管。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立即离开考场,并严禁泄露试题。
五、体检和考察
各职位录用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录用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如低于1:3的,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六、其他
请面试考生随时保持手机联络畅通。
联系电话: 0991-2355935
联系人:邹燕 手机:15009914026
传真:0991-2356676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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