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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五莲县专项公益性岗位常态化招聘公告
根据《日照市专项公益性岗位开发方案》有关规定、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市直专项公益性岗位常态化招聘公告》精神,现将2017年五莲县专项公益性岗位常态化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主要包括城乡辅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社区服务岗位、机关事业单位及群团组织后勤服务等岗位。
二、招聘人员范围及条件
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的待岗、失业或自谋职业退役士兵,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执法辅助岗位须符合政审规定。
2、已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进行失业登记。
三、工资待遇
专项公益性岗位年工资标准,按照全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扣减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部分执行,在此基础上每月另外增加500元。2017年12月至2018年5月,全市专项公益性岗位每月应发工资待遇2599.86元(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327.33元)。此后每年根据全市社会平均工资调整一次。 专项公益性岗位缴纳城镇职工五项社会保险,个人负担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四、集中招聘
(一)个人报名。符合条件且有意从事专项公益性岗位的退役士兵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17年11月20日—22日(法定工作时间内),到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后)现场提出申请。县民政部门和县人社部门现场审核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杜绝将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安置范围。符合条件人员填写《五莲县专项公益性岗位申请表》(一式三份,详见附件2)。
(二)选岗上岗。集中招聘选岗时间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选岗成功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报到上岗。
(三)集中招聘工作流程参照前两批专项公益性岗位开发流程办理。
五、常态化招聘
自2017年12月1日起,不再组织集中招聘,招聘工作进入常态化,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资格确认。申请人首先到县人社局一楼5号窗口填写《五莲县专项公益性岗位申请表》,然后到县民政局优抚科进行资格确认。
(二)报名选岗。自2017年12月1日开始,选岗时间为正常工作时间。申请人持民政部门盖章确认的《五莲县专项公益性岗位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县人社局一楼5号窗口报名并选岗,现场登记报名,现场选岗,登记报名顺序即为选岗顺序。岗位信息根据选岗情况动态变化,依次递减,直至满足选岗需求。
(三)报到上岗。申请人选岗后持《五莲县专项公益性岗位介绍信》到用人单位报到,签订合同上岗。
六、有关要求
(一)整个招聘工作要确保资格确认及选岗工作公正、公开、公平,严格按照程序执行。
(二)选岗人员选岗并签订劳动合同后不按时报到上岗的,视为个人放弃资格,今后不再作为专项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
(三)选岗人员选岗并签订劳动合同后辞职和被辞退的,今后不再作为专项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
(四)安置人员上岗后严格按照《五莲县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违反《五莲县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规定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今后不再作为专项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
(五)用人单位要按照《五莲县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规定,严格管理,认真履行主体管理责任。
附件:
五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莲县民政局
五莲县财政局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