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镇党(工)委、区直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
2013年长清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考试笔试工作已经结束,按照要求,现将业绩评价环节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业绩评价工作。各街镇党(工)委、区直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要严格按照《2013年长清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公告》,做好本单位参加公选干部的业绩评价工作。业绩评价程序:一是考生向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学历学位证、荣誉证书、表彰文件等);二是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查考生的工作经历(基层经历、任职情况)、奖励情况、年度考核情况、学历教育及培训经历,填写《长清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业绩初步评价明细表》,加盖公章后由组织人事干部统一上报区委组织部干部科(需同时报送的材料:任职文件原件(各单位党委(党组)任命的职务还要携带原始会议记录),学历学位证书、表彰证书、表彰文件、区组织、人社部门认可的培训经历材料或光荣册原件及复印件;业绩评价经组织部预审后,由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召开会议,研究确定公选干部的工作表现等次及得分,并形成正式的《长清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业绩评价明细表》和党委(党组)会议记录(加盖公章),上报区委组织部干部科,《长清区公开选拔干部业绩评价明细表》经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在本单位公示3天。公示结束后向区委组织部干部科书面报告公示情况(公示情况报告样式附后)。
二、时间要求。各单位(部门)务必于5月27日下午4点前向区委组织部干部科报审《长清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业绩初步评价明细表》。
三、纪律要求。各党委(党组)在评价过程中要认真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真实地评价每一名报考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绩水平,对于提供虚假文件、证书等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对考生工作表现等的评价,要严格按照《2013年长清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公告》和《2013年长清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业绩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1)进行认定。
联系电话:87221334 87212380
附件:
长清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