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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5年肥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现将面试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1、时间:9月7日--9月8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农大厦三楼培训教室)
二、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提交的材料
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需本人到场参加资格审查,下载填写《2015年肥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审查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退军人如没有身份证,可提交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15年肥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
(3)《考生诚信承诺书》,必须本人签名(原件);
(4)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背面注明考生姓名及岗位代码,与报名登记表上照片一致);
(5)学历学位证明:毕业证,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供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6)笔试准考证。
(7)其他分类材料:
①在职人员
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部门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教育、卫生系统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还须出具县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编外人员报考的,需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中注明“某某系本单位编外(或无编)人员”;2015年应届毕业生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由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签字盖章)。同意报考介绍信的时间应在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日期(2015年7月2日)之前。如不能按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视为自动放弃。
辞职报考的人员应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属企业的应有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属机关事业单位的,应有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同意的辞职证明材料。
②报考定向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应携带毕业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通知书(或报到证)原件、复印件,以及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三支一扶”大学生须出具《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考核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须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须提供团中央制作的服务证和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上述各类证明材料须由出具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③留学回国人员
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证明材料的时间应在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日期(2015年7月2日)之前。
④招聘岗位有其他特殊要求的
应根据具体要求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以及其它特殊要求证明材料,例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研究生学历报考的本科需为法学专业的提供本科毕业证等。
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在面试人员资格审查截止日前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经招聘主管部门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需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
三、缴费
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缴纳。
四、其他
1、考生所提供的通讯方式要随时保持畅通,手机号码更换的,请及时与市人社局联系,考生因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审查或面试的,责任自负。
2、报名时未按规定打印《2015年肥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或《考生诚信承诺书》的,或《笔试准考证》丢失的,请登录报名网站打印。
3、领取面试通知书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肥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咨询电话:0538—3229717
肥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