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五莲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税收协管员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
(三)具有五莲县常住户口;
(四)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财务会计、财政、税收及相关专业;
(五)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9日至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五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5室(县城富强路218号)。
报名时提交《五莲县2015年公开招聘税收协管员报名登记表》1份,毕业证、身份证及复印件(A4纸)1份、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户籍证明)、近期1寸同底版免冠彩照3张。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的形式根据报名人数确定。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40人的,只进行面试,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的总成绩。报考人数超过40人的,进行笔试和面试,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一)笔试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专业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当场公布。
面试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拟确定为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招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面试最低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有会计、税收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者优先。考察侧重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经招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五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受聘人员由县国税局、县地税局管理使用。受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受聘人员的最低服务期限3年。
(一)工资标准
1、试用期工资标准:试用期内月工资16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执行正式聘用工资。
2、正式聘用工资标准: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按月发放。
(1)基本工资:每月1600元,并按工作年限适当增长。
(2)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平均每人每月600元,根据日常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二)劳动合同期内其它待遇
1、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2、被聘人员的假期参照机关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产假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工资停发,每月发放生活补助500元。
六、其他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在五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时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受到影响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五莲县国家税务局、五莲县地方税务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633-7986007(工作时间内)
五莲县国家税务局
五莲县地方税务局
201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