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受潍坊市寒亭区人民医院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名,现就公开招聘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要求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9月28日及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9月28日09:00 —10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9月28日11:00 —10月16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潍坊市寒亭区人民医院”(http://www. wfshtqrmyy.com,下同),进入系统报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网上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在网上报名时,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现场审核时需提交的基本材料:《报名登记表》1份,可在潍坊市寒亭区人民医院网站下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1寸近期同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另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资格证书、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我公司对应聘人员网上提报的资料进行报名审核,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10月16日16: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初录人员。
(三)体检和考察
对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考察可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从考生中递补。
(四)公示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潍坊市寒亭区人民医院(http://www. wfshtqrmyy.com)”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选。聘用人选与山东潍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潍坊市寒亭区人民医院相应岗位工作,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关权利和责任。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取消其资格。
四、待遇标准
派遣人员相关待遇按照潍坊市寒亭区人民医院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相关规定执行。考生报名时可向工作人员咨询。
五、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由山东潍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对违反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本公告由山东潍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2270005(上午8:30-11:30,下午2:00-6:00)。
山东潍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