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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9月4日9:00—9月8日11:00
查询时间:2023年9月4日11:00—9月8日17:00
报考人员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eifang.gov.cn/)考试鉴定专栏网上报名入口,或关注“潍坊人事考试”公众号,点击下方考试报名入口,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索引页、本人户口单页)、毕业证、个人信用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以上学历提交,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及其他证明材料(退出现役证等)。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录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报名上传的所有材料,同时还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1份待政治考核环节提交审核。
(二)资格审查
由公安机关组织专人负责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报考人员于9月8日17: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通过审查的人员,报名信息将不能进行更改,报考人员自行打印准考证并以此作为参加后续考试环节的凭证,同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待政治考核环节提交;提交材料不全的,工作人员将说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对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工作人员将说明理由。报名期间,招录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招录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具备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三)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内容为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和纵跳摸高,测评标准按照《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附件2)要求执行。
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报考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3)。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情况发生的30分钟内提出申诉或举报,逾期不再受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招录职位计划1:5的比例,根据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成绩(31岁以上年龄组实际成绩减10秒计算)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果进入范围最后一名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成绩相同的,按照10米×4往返跑成绩(31岁以上年龄组实际成绩减0.3秒计算)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反应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采取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报考人员,不得确定为体检和政治考核人选。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