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选调到村任职优秀高校毕业生考核考察办法(试行)》(鲁组发〔2014〕23号)有关规定和《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选调到村任职优秀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有关工作的通知》(鲁组明电〔2015〕38号)要求,近期,对聊城市2013年选调到村任职优秀高校毕业生(简称“选调大学生村官”)进行了期满考察。根据期满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了拟录用为选调生人选,现对拟录用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5天,自2015年9月7日至9月11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选有不同意见或需要反映问题,请以下渠道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
市委组织部电话:0635-8263438
通讯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东昌东路79号市委组织部组织二科
中共聊城市委组织部
201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