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城市基层治理体系,提高城市社区管理水平,按照《山东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完善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的指导意见(试行)》要求,根据《茌平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数量
(一)选聘范围
街道办事处中专职从事社区工作的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31日之后出生)。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选聘数量
选聘社区工作者30名,其中振兴街道选聘21人,信发街道选聘7人,温陈街道选聘2人。
二、选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3.品行端正,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未经所在街道党组织审核同意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影响期限未满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违反任职回避规定的,选聘人员应符合《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等文件规定的相关回避要求;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方式程序
(一)推荐。2022年11月10日前各街道推荐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以街道为单位将报名表、推荐表、身份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送到区民政局705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笔试。最终报名结束后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核减招录计划。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等有关事宜以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内容为准。
2.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社会工作知识等相关考试内容。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录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3.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三)面试。
1.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2.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核定后的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仪表举止和从事社区工作具备的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能力。
(四)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的,按持证社工、社工专业毕业生、退役军人、面试成绩高(成绩相同的以小数点后三位计算成绩,再相同的延展位数)的顺序确定人选。
(五)考察和体检。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核定后的选聘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组织考察人员。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对选聘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五天。
(七)岗前培训。对选聘的社区工作者进行专门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城市基层党建基本知识,国家的相关政策,社区服务等内容。
四、疫情防控要求
在招录考试过程中,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考试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五、人员管理及待遇
(一)选聘的社区工作者与街道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聘用合同制,不属于编制管理,日常管理与考核由街道负责,最低服务期限三年(含试用期一年),实行三年一聘,街道建立个人档案,社区工作者全部“定岗网格”,主要精力用于走访服务群众。凡是不能胜任工作,或者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或者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均不再聘任。
(二)试用期期间薪酬按拟定岗位等级的基本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等级确定薪酬。
政策咨询电话: 0635-4226019
咨询电话请在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拨打。
聊城市茌平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1月3日
http://www.chiping.gov.cn/ywdt/tzgg/202211/t20221103_41215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