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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济宁梁山县中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75人 11月12日报名
为适应医院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政策规定,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备案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1982年10年31月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及聘用合同的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聘用合同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我县党政机关在编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实行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2日9:00-11月16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11月12日11:00-11月17日16:00
报名网站:梁山政府网(http://www.liangshan.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电子版照片,电子版照片应为近期免冠彩色正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资格初审完成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一经招聘单位初审,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 2018年11月12日11:00-11月17日16:00
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资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8年11月12日11:00-11月18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应聘人员在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8年梁山县中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应聘中医院备案制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于2018年11月28日9:00-12月2日9: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2018年梁山县中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考试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计划不再调剂。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高层次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需要进行网上报名,不参加笔试,资格审查后,参加面试。
(二)资格审查
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聘用等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律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在网上进行。按照笔试成绩,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需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准考证》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2018年8月1日前取得)、报到证、身份证、《2018年梁山县中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中医院备案制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岗位条件需要的有关材料等。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8年12月2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根据专业不同分为卫生、综合两大类,各类均考一科。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考试内容为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卫生公共基础知识部分包括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医德医风,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中医、护理、检验四类分别命题;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二)面试
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人数确定;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同一招聘岗位最后一名成绩同分者,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卫生类主要测评考生的相关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要素,综合类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反应应变和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要素。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同分者,按照执业证优先、笔试成绩高低、学历层次高低、毕业时间先后、省级优秀毕业生的顺序确定(均指报名学历层次学习期间获得的荣誉,以档案、证书为准)。在递补、挑选确定岗位时,仍按上述办法执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医院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考务费70元。
四、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卫计局发放《梁山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凭《梁山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取得相关证书(资格)的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须签订在我院服务5年(含试用期)的单位聘用合同;聘用期间,不办理辞职(聘)、借调和调动手续。
本次招聘人员为县级公立医院总量控制人员,公开招聘结果报机构编制部门、人社部门备案,按照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管理。
六、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75名(具体招聘计划、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
七、其他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严格坚持原则,坚持招聘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通讯不畅的,后果自负。
本《简章》由梁山县中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应聘政策咨询电话:0537-7318750。
附件:2018年梁山县中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表(点击下载).xls
梁山县中医院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