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规定,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月7日18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短信确认和电子邮件同时确认。
短信确认:请发送短信内容“报名序号+姓名+确认参加××省(市)邮政管理局XX职位面试”到手机15946009110。
邮件确认:发送邮件至hlj00011@163.com,邮件标题为“报名序号+姓名+确认参加××省(市)邮政管理局XX职位面试”。邮件内容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职位代码和联系电话。
二、邮寄材料审查
请考生于2月9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邮政特快专递(EMS)将以下材料邮寄到我局接受资格审查: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和工作经验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可在体检或考察阶段提供),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邮寄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山咱116号黑龙江省邮政管理局人事处(请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邮编:150036。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还。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三、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014年2月21日上午9:00-11:30到黑龙江省邮政管理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备齐资格预审有关材料原件,逾期视同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安排
1.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2. 面试时间:面试于2014年2月22日进行,上午9:00开始,下午13:30开始。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20前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资格复审后加盖人事处公章的准考证报到(资格复审合格时发放)报到;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下午12:45前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资格复审后加盖人事处公章的准考证报到(资格复审合格时发放)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面试开始前10分钟未报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3. 面试人员名单及具体安排见附件。
4. 面试地点:黑龙江省邮政管理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山路116号)
交通路线:乘坐2路、22路、59路、68路、69路、103路、108路、115路、118路、202路公共汽车到省医院站下车。
五、体检和考察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六、其他事项
请面试考生随时保持手机联络畅通。
联系人:武世儒
联系电话:0451-87979909 15946009110
传真:0451-87979922 电子邮箱:hlj00011@163.com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山路116号
黑龙江省邮政管理局
2014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