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青岛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的规定,现将2015年青岛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成绩(见附件1)予以公布,并对资格审查阶段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的确定
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我市2015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综合类为55分、财经类为50分、法律类为45分。
二、资格审查人员的确定
根据公告规定,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职位录取计划1 :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以上比例的职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
三、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12月11日14:00—16:30
地点:青岛市人才交流中心(海尔路178号)
四、有关要求
1、资格审查时须考生本人到场,须向用人单位提交本人学历(学位)证书、二代身份证、经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并盖章确认的《2015年青岛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公务员或参公身份证明材料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两份。被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2、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考生要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无特殊原因不得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而产生的人员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产生。递补人员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名信息、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且给予3年内不得参加公开遴选公务员的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2:2015年青岛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审查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