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医疗卫生单位人才需求,经县政府同意,商河县部分医疗卫生单位招聘一批聘用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单位为:县医院、中医院、精神病医院、部分乡镇卫生院。招聘岗位名额详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卫生事业,能自觉履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各项义务;
2、应聘人员,必须是2010年以来医学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的毕业生。
3、身体健康;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1、报名时间地点:2013年9月5日至9月8日,商河县卫生局四楼会议室。
2、报名要求: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者[网络报名]可同时兼报)。报名时需本人提交报到证(原件)、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2013年商河县卫生局公开招聘卫生系统聘用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并交纳报名考务费40元(网络报名已缴报名费者不再缴纳),同时携带本人近期同版正面免冠一寸彩照3张。
3、资格审查:报名时应聘者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在原报名点凭出具的报名费发票,于2013年9月18日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领取准考证时一并通知。
4、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报考卫生系统聘用制专业技术人员兼报2013年度商河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人员的成绩通用,不再进行单独考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根据报考专业对应不同试卷,满分为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和报考岗位类别,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用岗位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人数达不到时,同比例减少)。如遇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面对面问答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及实际技能等。面试内容由考生按照所报岗位抽签确定并当场进行,由评委当场打分并公布成绩。满分100分。
成绩计算:有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5、体检
根据考试有效成绩和报考岗位类别,按拟聘用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名次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列入体检对象范围,体检标准同公务员。
如因体检、资格审查不合格或由于其它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有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聘用
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张榜公布,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已在县直医疗机构工作者,只能报本单位的聘用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
咨询电话:84877937。
附件1:2013年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聘用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计划一览表
附件2:2013年乡镇各医疗卫生单位聘用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计划一览表
附件3:2013年商河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聘用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商河县卫生局
二0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