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考指导】
千人面试群 301064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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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按照上级会议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5年事业单位招聘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教育类资格审查时间为7月8日、9日两天
具体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进行审核,视为自动放弃。9日下午资格审查结束后进行递补。
二、资格审查地点
邹城市技工学校教学楼一楼北区。(邹城市护驾山路1299号)
二、需提交的材料
报考人员需本人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已经正式就业、报到证交到就业主管部门的考生,不须提交报到证,须提交《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
除已就业考生,其余考生必须提供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到证丢失考生,提交本人档案内报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笔试准考证丢失的考生,请本人持身份证于8日前到人社局736室经核实后,办理证明。
5、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无二代身份证者提供户籍证明、临时身份证、护照。
6、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2015年新考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如在济宁市范围内报名参加考试的,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如在济宁市外报名参加考试的,提供笔试、面试证明及普通话等级证书。
7、《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1寸免冠照片(与报名使用照片同底版)3张(背面注明考生姓名、报考职位)。
8、有工作单位或签订就业协议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已经录取为研究生的,考生要写出保证录用后放弃研究生的声明。
注:考生所在单位有主管部门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须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时盖章。
9、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10、资格审查时需填表,其中父母、配偶及兄弟姐妹需填写姓名、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请提前了解信息。
11、其他材料和物品,如签字笔、双面胶等。
三、缴费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缴纳考务费70元(请准备好零钱)。
咨询电话:市教育局 5212480
附件:点击下载
邹城市教育局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