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体育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体育学院创建于1958年,是中国高水平省属普通高等体育院校。现建有济南(校本部)、日照两个校区。正在建设的山东体育学院青岛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占地600亩,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为政府交钥匙工程。山东体育学院新的主校区建设已纳入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建设规划并获省政府批准。
学校以体育学学科为主,是全国首批体育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和体育学硕士一级学科授予权单位、山东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体育学下设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运动康复学等5个二级学科,以及3个体育专业硕士学位培养领域,与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大学、曲阜师范大学、英国拉夫堡大学等多所高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现有本科招生专业17个,其中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体育经济与管理4个专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体育教育、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人体科学、特殊教育、运动康复、应用心理学、健康服务与管理、舞蹈表演等8个专业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拥有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特殊教育、运动训练等3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培育立项建设专业群。在全国首开马术运动与管理、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专业本科教育的先河。
学校现有运动健康与健身科技实验室、体育健身器材装备与技术实验室、运动与健身科学实验教学中心、运动与健身科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运动监控大数据中心、运动人体科学实验教学中心、数字体育实验教学中心、黄河流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与传承重点实验室等20余个重点实验室和教学示范中心,各类仪器设备总值约2亿元。图书馆藏书280万册(含电子图书),是省内最大的体育文献信息资源中心。学校不断深化“政产学研”协同创新,坚持教育、科技、人才一体统筹推进,创建了30余个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和文创基地,包括国家体育科普基地(科学健身与健康促进科普基地)、国家体育总局科学健身示范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螳螂拳)、山东省科学健身指导中心、高端体育装备工程研究中心、山东省青少年脊柱健康促进中心、山东省校园足球发展研究中心暨校园足球训练总营、山东省体育产业研究院、山东体育政策研究中心、山东省互联网+体育科技协同创新孵化基地、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中心、山东省学生生命安全教育研究中心、齐鲁体育文化博物馆、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研究中心体育文化研究基地、齐鲁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研究发展中心、山东省体育艺术发展研究中心、山东省优秀运动员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与实践基地等。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等单位共建国家体育新经济产业发展研究基地,联合沿黄九省区有关单位共建黄河流域体育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共同体、黄河流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受省教育厅委托,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和中小学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联合秘书处、山东省省级体育专项特色学校管理办公室设在我校。打造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家级品牌赛事——全国体育院校篮球联赛(SCBA),至今已成功举办六届。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体育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6人、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3人、管理岗位1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身心健康,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
4.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9日以后出生),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19日以后出生),辅导员岗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2月19日以后出生);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条件和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山东体育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sdpei.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9日9:00至12月26日16:00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人事招聘管理信息系统”(http://39.107.48.189/)进行报名。应聘人员首次使用“招聘系统”,需注册新用户并上传报名材料(原件的PDF格式扫描件),注册成功后可在“招聘系统”中查看招聘岗位并报名应聘。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12月26日16:00报名时间截止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材料:请上传以下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至“招聘系统”:
(1)《山东体育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各类证书或证明(如运动员等级证、比赛成绩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岗位聘书、中共党员证明、专业方向证明等);
(5)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附件3),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承诺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6)工作经历证明: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交能够证明相应专业工作经历的劳动(聘用)合同或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应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同时提交工作期间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12月。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网上资格初审和现场资格复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1)网上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12月19日11:00至12月27日16:00
学校依据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通过“招聘系统”通知,请及时关注。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审核时不予通过。不明事宜要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尽早咨询,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其中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2)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将在招聘系统通知,请及时关注,不再单独通知。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审查不符合岗位资格要求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以及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报名网站,不再单独通知。其中教师26、教师27岗位为高技能紧缺专业人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考试。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时政方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岗位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教师岗位采取试讲和答辩(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其中试讲占面试成绩的30%,答辩(专业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的70%。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和基本理论素养等;答辩(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水平、专业理论知识、创新意识和应变能力等;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40%: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直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根据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实地走访、查阅档案、线上线下谈话、到岗实践、填写考察表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按规定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我校人员控制总量内正式职工,待遇按照国家、省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0531—89655186
监督电话:0531—89655179
报名系统技术电话:18963075068
E-mail:sdtyxyrsc@163.com
地址:济南市世纪大道10600号,山东体育学院人事处
邮编:250102
七、其他
(一)本次招聘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后果自负。
(二)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山东体育学院
2023年12月18日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
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238/202312/e5bf5209-13d8-4af2-b82a-1ec68a73553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