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工程咨询院于1989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隶属于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年1月经省编委批准,加挂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牌子,2014年12月,经省编委批准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工作职能:受省发展改革委委托,承担省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以及验收、后评价等全过程论证评估工作。承担全省重点产业、重大工程项目决策阶段论证评估工作。承担全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建设、重大创新平台、人才工程等项目优选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建设项目决策实施管理有关政策、法规前期调查研究的技术支撑工作。开展行业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总体规划决策咨询研究工作。承担国家有关部委委托的项目评审等工作。为省投资咨询专家委员会参与重大项目决策提供服务。承担投资方(管理方)委托的咨询服务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省工程咨询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7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4日以后出生);
5.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二)岗位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熟悉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世情国情党情;
2.具有扎实的工程咨询理论基础,熟悉产业政策,熟练掌握工程咨询工作方法,能够独立开展工程咨询业务工作;
3.相关岗位专业要求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fgw.shandong.gov.cn)、山东省工程咨询院网站(http://www.sdeci.com/)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投送报名材料,报名邮箱:sdecihr@163.com。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应聘者须提供相应岗位要求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4)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1寸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2张;(5)个人简介,附上本人工作业绩成果及获得奖励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工作业绩成果、获奖证书和荣誉称号证书等)。
请发送以上材料的电子版进行报名,原件及复印件须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将电话通知于笔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报名符合条件岗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世情国情党情,产业政策,工程咨询理论与实务。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岗位按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工程咨询专业方面的素质和能力以及综合素质。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省工程咨询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对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主要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业绩成果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确认。
体检按规定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均为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鑫
联系电话:0531-89817878
监督电话:0531-89813383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省工程咨询院
2023年12月4日
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238/202312/3b694747-2196-4a03-8327-19480c66048e.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