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我县相关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计划引进部分医学类急需紧缺人才到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与岗位
计划引进医学类急需紧缺人才30名。详见《2022年广饶县卫生事业单位引进医学类急需紧缺人才岗位汇总表》(附件1)。
二、引进范围
全国普通高校及国家承认学历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符合教育部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规定的应聘人员可报考符合条件的相应岗位。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东营市范围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含中央、省属驻东营单位,含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在职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二)须于2022年11月9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三)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9日以后出生),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卫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9日以后出生);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含引进范围);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岗位对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要求的,相关证书须于2022年11月9日前取得。
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含引进范围)应于2022年11月9日前(明确限定时间节点的除外)取得。
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现工作单位信息为重要报名信息,应聘人员不得瞒报。工作单位为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如无工作单位,填写“无”。工作单位信息应与工作经历信息一致。应聘人员无论是正式工作人员,还是非正式工作人员都应如实填写工作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工作单位填写劳务派遣单位,并在括号内注明用工单位。尚未缴纳社会保险、签订劳动合同但实际在单位工作,以及未实际在单位工作但挂靠在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也应如实填写。工作单位、工作经历信息主要通过劳动(聘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费、劳动报酬等情况确定。现工作单位信息填报是否真实,将在现场资格审查环节与劳动用工备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等进行比对。
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应与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三者相一致。例如应聘岗位条件为临床医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应聘人员必须为临床医学专业毕业,取得该专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被授予医学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方可报考。
鉴于参考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如不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应聘人员认为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近似专业,应当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介绍基本情况。必要时,应当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招聘单位将根据招聘岗位的履职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2年11月9日—2022年11月18日17:00。
报名邮箱:grxwsjsjrsg@ dy.shandong.cn
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2022年广饶县卫生事业单位引进医学类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时提交Word版),连同本人的报名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到指定报名邮箱,邮件名称统一为“应聘岗位﹢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专业方向)”,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凡不提供应聘材料或提供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审核。经网上报名初审合格(网上报名初审情况通过报名邮箱予以回复)的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看邮箱反馈的审核结果,报名截止后,不能再提交、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报名。
报名相关证明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提供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专业方向要求的还须提交由学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学业成绩单;(2)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下简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3)报名登记表中填写“主要科研成果及表彰奖励情况”的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4)已签署就业协议或已就业且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还需提交协议签署单位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对网上报名提交同意应聘证明确有困难的,须于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5)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评价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一致。重要报名信息(如工作单位等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资格审查
通过网上报名初审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所有报名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考核评价前完成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在广饶县人民政府网(事业单位及县属国企招聘卫生类板块)另行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参加考核评价;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考核评价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报名初审和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已通过审查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核评价、聘用资格。
(三)考核评价
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和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需要,适时组织考核评价。考核评价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谈交流、专业测试、业绩评价等方式进行。考核评价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考核评价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同一应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可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方式为面谈或专业测试等方式,初试满分100分,并将按照同一岗位由高分到低分初试成绩前30名的应聘人员确定考核评价对象。初试成绩不计入考核评价成绩。初试及考核评价时间另行通知。
参加考核评价人数小于等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达到合格分数线的,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参加考核评价人数多于岗位选聘计划人数的,从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考核评价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出现应聘人员考核评价成绩相同,则进行考核评价复试,按复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顺序。考核评价复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进入考察和体检资格。
(四)考察和体检
各用人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评价范围且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核评价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可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对考核评价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进行调剂选聘。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选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相关待遇及管理
(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的引进的医学类急需紧缺人才为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等文件规定进行管理。其他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引进医学类急需紧缺人才使用事业编制,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
(二)引进的医学类急需紧缺人才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享受用人单位的有关待遇,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聘用。
(三)对引进人才未限定岗位等级的:1、取得(原聘任)与招聘岗位一致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人员聘任到规定的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其中广饶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最高聘任至专业技术中级岗位;2、未取得与招聘岗位一致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一致的研究生学历人员聘任到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本科学历人员聘任到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
(四)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实施“才聚广饶”行动打造新时代区域性人才集聚高地>的若干措施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广人组办发〔2022〕1 号)文件,引进的具有5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中级及以上医疗卫生职称人才,在我县工作期间,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县财政给予补助,其中本科学历的每年补助1万元、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每年补助2万元、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卫生高级职称人员每年补助4万元,每年集中发放一次,连续发放5年。
(五)对引进的未在《关于印发<关于实施“才聚广饶”行动打造新时代区域性人才集聚高地>的若干措施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的其他医疗卫生专业研究生学历人才,最低服务年限5年内,由县财政部门发放人才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
(六)对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和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医疗卫生类岗位的硕士及以上引进人才:县人民医院引进的由县人民医院再增发住房补贴10万元,发放方式为每人每月1000元,剩余部分购房后一次性给予;县中医院引进的由县中医院再增发住房补贴6万元,发放方式为每人每月1000元。
(七)引进的医学类急需紧缺人才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在聘用合同中单独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合同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最低服务年限内离开我县的,由所在单位追回发放的人才补助(住房补贴)。
六、疫情防控
在引进人才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七、其他
2022年广饶县卫生事业单位引进医学类急需紧缺人才有关招聘信息将通过广饶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uangrao.gov.cn/col/col203195/index.html)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广饶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6-6928852
监督电话:0546-6926960
附件:
1.2022年广饶县卫生事业单位引进医学类急需紧缺人才岗位汇总表.xls
3.2022年广饶县卫生事业单位引进医学类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填表说明.docx
2.2022年广饶县卫生事业单位引进医学类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广饶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9日
http://www.guangrao.gov.cn/art/2022/11/9/art_203195_103318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