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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东营市东营区招聘(教育类、卫生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月22日-23日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来源:联创世华 时间:2019-07-18 16:34:37 编辑:liulifang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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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东营东营区招聘教育类卫生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月22日-23日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根据《2019年东营区公开招聘教育类卫生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2019年东营区公开招聘教育类卫生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7月22日-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二)资格审查地点:东营黄河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入口,二楼黄河五厅、黄河六厅)(黄河路与庐山路十字路口东南角)。

二、面试资格审查应提交的材料

根据《2019年东营区公开招聘教育类卫生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要求,面试资格审查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有效身份证件只提供原件):

(一)《2019年东营区公开招聘教育类卫生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应聘人员亲笔签名的《2019年东营区公开招聘教育类卫生类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三)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须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背面用铅笔或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

(四)笔试准考证。

(五)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六)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对学位无要求的无需提供);取得国(境)外学历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学历认证等材料须在2019年6月28日前取得)。

(七)提供户口簿等户籍证明材料(有山东省户籍要求的,应聘人员须在2019年6月28日前落户)。

(八)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限与机关事业单位确定劳动人事关系的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工作单位为卫生类事业单位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需经用人单位、卫健部门、人社部门盖章;工作单位为教育类事业单位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需经用人单位、教育主管部门、人社部门盖章);其他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已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供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证明材料。

2、卫生类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应聘人员必须提供相应的医院工作经历证明。其中,医院属于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的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岗位;医院属于其他经济组织或社会组织举办的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务派遣协议等。对工作经历有专业方面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需体现专业工作内容。工作经历中对医院有等级要求的需提供公布医院等级文件材料的复印件。

3、卫生类有职称要求的岗位,应聘人员必须提供相应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2018年全国卫生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人员可视为取得相应卫生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4、招聘岗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应提供相应资格证书。

(卫生类:已2018年全国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人员,可视为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教育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供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全国统考考试合格证明及复印件)。

5、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择业期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须提交就业报到证(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6、取得全国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应聘的,应提供就读期间军人服役证明;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的人员应聘的,应提供当年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的相关证明材料。

7、招聘岗位对专业研究方向有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就业推荐表》等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材料。

8、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9、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学历学位及其他证书、工作经历、落户等时间规定及其他未尽事宜,按《2019年东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执行。

三、面试人选递补

因取消资格或放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名单将及时在东营区政府网站(查询路径:东营区政府-友情链接-区政府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新动态。)公布。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需由本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

(二)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资格审查时一并缴纳。

(四)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审查和递补的,责任自负。

(五)《2019年东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等材料遗失的应聘人员可登陆东营区政府网站下载打印(打印入口已于2019年7月18日开通)。

(六)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东营区政府网站(查询路径:东营区政府-友情链接-区政府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新动态)发布的公告信息。

咨询电话:

0546-8251879(幼师、中小学教师岗位)

0546-8990373(东营区人民医院)

0546-8260120(东营区新区医院)

0546-8238377(东营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政策咨询:0546—8268687(区人社局)

                                               东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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