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对1课程
菏泽联创世华电话:0530-5920208、5920206、15552365578、15552365579、16605302996
菏泽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菏泽市妇女儿童医院)始建于1951年4月,位于开发区广州路399号,占地120亩,规划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设置床位1000张,一期现已投入使用,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开设床位200张。现有干部职工300人,是一所以妇女儿童保健、急危重症孕产妇和急危重症儿童救治为主的三级专科医院,设有孕产保健部、儿童保健部和妇女保健部三大部,肩负着全市妇女儿童保健及疾病救治的培训与指导工作。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为我院的特设专业,设有产前筛查中心、产前诊断中心和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等。我院也是省卫生计生委批准的全市唯一一家产前诊断中心和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为改善我中心卫生人才队伍结构,保证人才储备与医院学科建设工作协调发展,进一步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满足广大妇女儿童不断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结合我中心目前业务发展实际,妇产科、儿科拟各增设一个病区,急需充实大量的专业技术人才,现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2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序号 | 岗位 | 学历要求 | 计划数 | 其他条件要求 |
1 | 护理 (助产)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 10 | 具有护士执业证书 |
2 | 护理 (助产) | 高中起点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 | 10 | 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具有护士执业证书 |
合计 | 20 |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
5. 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6月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6.我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与事业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合同管理人员、以及从事业单位辞职或解除合同未满半年的人员不得报考。
7.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身份证和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医院指定地点进行报名,同时上交2张近期彩色2寸证件照(照片背面写上自己姓名),报名现场填写《菏泽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医院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0日-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菏泽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菏泽市广州路399号)门诊楼四楼学术报告厅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比例的可按照实有达到笔试分数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实施。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如同一个招聘岗位中出现考试总成绩同分者,按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考生来医院工作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体检和考察。因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招聘名额空缺,可从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五、合同方式、期限及相关说明
经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聘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3年期限劳动合同书,合同到期,双方可协商续签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工资福利待遇
1、各种工资福利待遇按医院合同制人员管理规定执行。
2、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3、职称晋升和聘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菏泽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