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结束,《教师资格证书》已打印、验印完毕。请2015年7月20日至22日在平原县教育局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并德州市教育局认定的申请人,按照下列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教师资格证书》由本人妥善保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及时交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损毁不补。
一、领取时间:2014年7月30日以后(工作日期间);
二、领取地点:平原县教育局人事科;
三、领取方式:申请者本人持身份证原件领取;代领人须持代领人身份证、申请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联系人:王吉明
联系电话:0534—4216036;13583481628。
平原县教育局人事科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