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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潍坊寿光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 时间:2013-07-29 00:00 编辑:联创世华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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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潍坊寿光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29人

    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8月1日

    现场确认时间: 8月2日- 8月5日

    现场确认地点:寿光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大厅

    领取准考证:2013年8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笔试时间:2013年8月10日上午,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

    综合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科技知识、综合写作等基础性知识;

    卫生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及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为我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寿光户籍、寿光生源或派遣到寿光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报到的正规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学历认定以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本人档案等为准。

    3、正规全日制“211”、“985”工程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他院校硕士以上研究生、在寿光服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报考,可不受户籍地、生源地限制。

    4、寿光市生源或在我市服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按政策需安置的人员,可以按规定报考定向考录岗位。

    5、本科毕业生年龄要求28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32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

    7、报考人员应具备的专业等其它条件(详见《寿光市201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未取得毕业证或学位证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现役军人;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根据岗位(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两大类。

    、网络报名:从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sgrsj.gov.cn)下载并如实填写《寿光市201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将该《报名表》发送至电子邮箱:sgrc2013@163.com进行网络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8月1日。

    2、现场确认:网络报名后,须经现场确认并资格审查,报名方可有效,也可现场直接报名。

    现场确认时间: 8月2日- 8月5日

    现场确认地点:寿光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大厅(寿光市圣城东街与东升路交叉路口北100米路东)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下载打印《寿光市201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贴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和《诚信承诺书》(报名表、承诺书A4纸正反面打印)。内容填写准确,字迹工整。

   (2)报考人员持《报名表》、《诚信承诺书》、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证件复印件各一份进行资格审查;已经就业的报考人员须同时提交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3)“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经考核合格,3年(2011年及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内报考的,可以报考只限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定向考录岗位,学历、年龄可适当放宽。上述人员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应出具省、市选聘主管机构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应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应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已享受优惠政策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优惠政策。上述人员进入体检考核范围后,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相应资格的,今后报考我市事业单位不再享受优惠政策。

   (4)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由我市安置的2012年优秀退役运动员,可以报考相应的定向考录岗位。

   (5)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专业),所学专业须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一经现场确认不得更改。高学历毕业生如果符合低学历岗位专业等条件,可以报考低学历岗位。

    每个岗位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本科岗位不低于3:1,硕士研究生岗位不低于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6)报考人员原则上应由本人办理报名及确认手续,确有特殊原因需由他人代办的,被委托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现场签名。

   (7)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8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前请先登录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阅自己的准考证号码,以方便现场领取。

   (二)资格审查

    成立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小组,由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负责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另外,报考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岗位还需按规定进行体能测评。

   (一)笔试

    笔试实行标准化命题。命题、阅卷、分数统计等均委托外地考试机构承办。接到考试机构成绩单后,成绩在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布(初定于8月13日之前)。同时公布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

    1、笔试内容。综合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科技知识、综合写作等基础性知识;卫生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13年8月10日上午,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报名时收取笔试考务费40元。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报考岗位(专业)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1、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所报岗位(专业)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每个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10分钟,其中,思考时间5分钟,答题时间5分钟。

    2、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由考官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公布。

    报考同一岗位(专业)的考生若不在同一面试室面试或上下午分开面试,面试成绩须做如下修正:考生最终面试成绩=面试结束时公布的面试成绩×修正系数。(“修正系数”计算办法:修正系数=同一岗位(专业)所有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值÷本面试室同一岗位(专业)所有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值,修正系数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四舍五入。)

    3、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面试考务费为70元。

    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报考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人员体能测评

    1、面试结束后,报考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还需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成绩不计算考试成绩,测评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

    2、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有关规定执行。

    3、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体检考核人员

    1、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其中报考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岗位的人员,根据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报考岗位(专业)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员。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2、参加面试人员的总成绩、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布。

    四、体检和考核 

    1、体检和考核工作由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其中,报考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有关标准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录取资格。

    除特殊情况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资格。

    2、招聘主管部门组成考核小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在对考生资格进行进一步审核的同时,重点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业务能力等。

    3、因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聘用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人员名单在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录用。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受聘人员待遇按照聘用单位同类性质人员对待。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考生在报名过程中,根据上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存在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应当进行回避。

    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整个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由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考工作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将取消有关考生的录取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1、《寿光市201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寿光市201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诚信承诺书》

          4、《寿光市201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近专业目录》

          5、《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咨询电话: 0536—5252186  5110555

    相关网址: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sgrsj.gov.cn  

                                                                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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