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寒亭区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和《寒亭区2014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简章》等规定,对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拟聘用为寒亭区事业单位(综合类、教育类)工作人员的考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9月25日—10月1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单位或个人可以书面形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者须提供真实的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便及时反馈。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后放弃的考生,不再递补。
监督电话:0536-7251767
寒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