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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4年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35分,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通知如下:
1、时间:2015年1月22日—23日。
2、拟进入面试人员持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到县人事局驻政务大厅服务窗口学历审查(县文化艺术中心东侧一楼,电话:0534-5239117)。
3、县人事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现场资格复审
(中心大街邮政局东20米,电话:0534-5216725);
拟进入面试人员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①毕业证、②学位证、③报到证、④二代身份证、⑤户口本(含索引页及本人页)等原件和复印件、⑥学历审查结果、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⑧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情况表,以及6张1寸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2014年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在职人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复审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附件:2014年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01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