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日照市2015年市直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综合类初级专业技术及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简章》要求,进入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中心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请于2015年11月26日至27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4:30),到日照市公安局原出入境接待大厅(市区烟台路029号)进行现场目测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提交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5年11月2日之前取得)、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日照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现场目测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要求执行。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目测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愿放弃。
特此公告
日照市公安局
201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