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按照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济南起步区起航实验小学(山东省实验小学国博城学校)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位于崔寨街道国博城片区,用地面积约55亩,总建筑面积1.58万平方米,设学规模为6个年级30个教学班。学校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最高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委托山东省实验小学管理,引入与省实验小学本校一脉相承的先进教育教学理念,致力于打造成为高品质、高科技、智慧化的区域性示范学校。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9名(岗位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二)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30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6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学位可不限(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
(四)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规定,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符合上述政策的人员,在报名和资格审查等审查阶段,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证明(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详情)。
(五)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现役军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学年累计(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留学回国人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7月30日9:00—8月1日12:00
查询时间:2022年7月30日14:00—8月1日17:00
缴费时间:2022年7月30日14:00—8月1日24:00
报名、缴费网址: http://jnxxq.jinan.gov.cn /
(一)个人报名
1.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所填报信息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
3.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在查询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二)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需缴纳笔试考务费;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面试每人70元。缴费成功的初级岗位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于2022年7月31日9:00-17:00,将减免材料的电子版(对材料进行拍照或扫描)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见附件1)。邮件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证明材料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报名结束后,初级岗位招聘计划与审查通过人数之比应达到1:3,达不到1:3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中级岗位招聘计划与审查通过人数之比应达到1:3,达不到1:3的,应至少达到1:2,达不到1:2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
五、考试程序
根据招聘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不同的考试方法。初级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形式,中级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形式,初级、中级岗位均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所有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中级岗位面试
采取试讲的形式,试讲时间1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中级岗位人员方可确定为进入笔试范围人选。
面试时间:拟于8月3日进行,具体事宜详见面试通知单。
(二)中级岗位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中级岗位进入笔试范围人选,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并进行资格复审,未按时间、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或未按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进入笔试范围人选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同时提供以下材料供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查:①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②报考人员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登记表;③报考人员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④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及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提供聘用合同)、养老保险材料;⑥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⑦岗位要求的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由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审查签字确认后留存备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三)初级、中级岗位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1.笔试科目。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以及专业知识等)两部分,不指定教材。
2.笔试时间:拟于8月5日进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中级岗位进入笔试范围的人员,需另行缴纳笔试考务费)。
3.初级岗位确定面试人选。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5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1:5比例的,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确定。达不到1:5比例的岗位,设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资格复审的,视为弃权。
4.中级岗位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级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四)初级岗位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初级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并进行资格复审,未按时间、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的,或未按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在领取面试准考证时,同时提供以下材料供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查:①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②报考人员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登记表;③报考人员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④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及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提供聘用合同)、养老保险材料;⑥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⑦获得的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由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审查签字确认后留存备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初级岗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初级岗位面试
专业技能岗位(音乐、美术、体育学科)面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与试讲的方式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试讲成绩占面试成绩的70%;非专业技能岗位(音乐、美术、体育以外学科)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成绩即为面试成绩。
1.专业技能岗位(音乐、美术、体育学科)专业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测试程序和要求另行通知。
2.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
3.面试时间:详见通知单,通知单领取及面试考务费缴纳等事宜另行通知。
(六)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不高于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初级、中级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人员弃权造成的空缺,依次递补,超过考察体检范围时不再递补。
六、考察与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起步区社会事业部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招聘单位将严格审核应聘人员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因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 http://jnxxq.jinan.gov.cn /)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
(一)为便于应聘人员及时、快捷的查询教师招聘的相关信息,招聘简章以及招聘过程中的各项成绩公示、通知等将在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 http://jnxxq.jinan.gov.cn / )公告,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浏览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因新冠肺炎疫情或其他客观因素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网站( http://jnxxq.jinan.gov.cn / )公告。
咨询电话:0531-66604388;0531-66604283(请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17:00拨打)
监督电话:0531-66604142
附件1:2022年新旧动转换起步区管委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社会事业部
2022年7月22日
http://jnxxq.jinan.gov.cn/art/2022/7/22/art_40106_4770630.html